🟫 | 猶太人稱舊約聖經為希伯來聖經,用希伯來文寫成,其中數小段為亞蘭文,是先經過口傳,再以文字記錄口傳內容。 |
🟫 | 隨著猶大亡國,後代不熟悉希伯來文。公元前3世紀,希伯來聖經被翻譯成當時通用的希臘文,方便流通。 |
🟫 | 據說在公元90年,猶太拉比召開了猶太教雅麥尼亞會議,正式確立39卷舊約書卷為正典。 |
🟫 | 舊約書卷原本的排列次序跟現在的不同,這是在翻譯成希臘文時的編排,中文聖經及大多數翻譯本都採用此目錄。 |
🟫 | 新約聖經以希臘文寫成,所有書卷在公元90年左右完成。 |
🟫 | 公元397年,各地主教在第三次迦太基大公會議中,共同確立27本新約書卷為正典。 |
🟫 | 27本書卷不是按寫作次序排列,而是按信徒群體發展的進程: • 記載耶穌生平的福音書 • 記載教會起源的使徒行傳 • 教導初代教會的書信 • 描述至終結局的啟示錄 |
據傳早在七世紀的唐朝時期就有中文版聖經,而第一本基督教中文聖經由英國浸信會宣教士瑪士曼於1822年在印度完成。 1890年,各宗派機構決定以「和衷合作」的精神共同出版聯合譯本,《和合本》於1919年面世,成為中國教會史上最重要的聖經譯本。